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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企改制改错了的怎么办?

 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室于9月29日发表了题为《国资委:坚持国企改革方向,规范推进国企改制》一文,强调了在国有企业的改制中, “不能刮风出售国有资产、不能用行政命令推进国企”、“改革管理层收购需有条件,否则易致国有资产流失、引发矛盾”、“国有产权转让须进场交易、公开披露信息、规范交易行为”等一系列重要原则,这的确是好的、正确的。

但要问《国资委:坚持国企改革方向,规范推进国企改制》一文还有什么不足,我想还是有的。譬如,因为是官方的研究室,所以还是有一点“官话”的,如“改制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”的“一些问题”,“在实施管理层收购的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”中的“一些问题”(依我看是“相当严重的问题”)等等。不过,尽管现在的这种说法与过去的国资委的“国有资产流失的已经是很普遍的了”这一说法是有矛盾的,但是,我还是认为,这类“官话”上的 “不足”是无关紧要的,“宜粗不宜细”。
不过,文章中有一个“不足”却是应该提出来的,而且是决不应该“宜粗不宜细”的。
什么问题?那就是对国企改制改错了的改制,被腐败分子钻了空子的改制,与国资委现在颁发的文件精神严重背离的改制,广大职工的利益被严重损害了的改制,该怎么办?在这篇文章中可是一点都没有提到。为什么?也许是研究室的同志将现实存在的问题定性为“一些问题”,因而可以“忽略不计”?
然而,我倒是认为,这的的确确是一个让我们无法回避的问题。
想想也是这样,如果我们的改制真的只是存在“一些问题”的话,那么,“郎顾之争”或“郎顾公案”就不会引起全社会如此大的“反响”了,就不会产生包括网络在內的舆论界——除了像张维迎这样的极少数的、重量级的主流经济学家之外,几乎“非常恶劣”的、“一边倒”的站在香港学者郎咸平一边的现象了,尽管有的人并不完全赞同郎咸平的经济学观点。
再想想现实生活中披露的有关国企改制中改错了的腐败案件,可不是一件两件,而且腐败的案值都是几十万、几百万、几千万啊,那么,对这些改制改错了的单位、企业,究竟该怎么样?作为领导国企改制的国资委,对这一个问题总不能“一声不吭”吧!而且,即便只有一二个国企在改制中改错了,也不能“坐视不理”,总得要拿出一个办法啊!
 
再看看现在有关对国企改制中问题的“态势”,的确很有点“咄咄逼人”啊!
譬如,政治局常委、中纪委书记吴官正同志最近就不止一次强调,要重视“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职工利益”的问题,其中就包括对已经发生损害的该怎么办的问题,国资委总不能一言不谈吧!
中纪委三中全公报的六大任务中的第二条,“加大查办案件工作的力度,坚决惩处腐败分子”中,已经明确重点查处“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”,那么,查处完了仍有“怎么办“的问题,国资委必须拿出个办法来。
最近,最高人民检察院已将办案的重点瞄准“土地征用、城镇拆迁、国有企业改制、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”等四类重大渎职侵权犯罪案件, “国有企业改制”是重点查办中的一项。事实也是如此。据浙江省检察机关报道,今年上半年,浙江省检察机关查办涉案金额50万元以上职务犯罪大要案78件,比去年同期增加了31.8%。在78件大要案中,涉案金额最大、窝案人数最多的案件,均发生在企业改制期间。必然会产生查出来之后该怎么办的问题,想回避亦是回避不了的。
我在人民网连续发表了《将国资当作“唐僧肉”的改制必须改回去》的文章(一共有七论),获得了广大网民的赞同。然而,单是普通文人的看法,而非张维迎这样的“重量级知识分子”的理论,光有老百姓的赞同,没有权力部门的支持,到底能有多大用处呢?此外,我也知道,我的“将国资当作‘唐僧肉’的改制必须改回去”这句话,说说容易,真的操作起来也是一件非常难的事。为什么?就是我在《我的确“给政府出了一道难题”》一文中指出的三条原因:一是因为我们的社会根本还没有考虑到这个“将国资当作‘唐僧肉’的改制必须改回去”这一“难题”的存在。高层领导人也没有发话;二是“将国资当作‘唐僧肉 ’的改制必须改回去”的现象若能实现,那么,对有些人来说,以权谋私、腐败、侵吞国家资财、私分国有资产等等罪名就能成立,到手的巨大利益不见了,党票会被拿掉,官位会因此丧失,说不好就会蹲大狱……怎能束手就擒?怎会不拼死反抗;三是“两边的力量”极不对称,一边是“弱势群体”,是下岗工人,最多还加一两个打抱不平的“弱势文人”,而要求维持原状、保持既得利益者的“一边”则是一个“有权人”和“有钱人”结成的“既得利益的同盟体”,还有一大群受过洋化教育的著名经济学家……
 
但是,这样是“不予理睬”的理由吗?我想,根本不是。这个问题不解决,国有企业的改制是无法深化的。正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室在文章最后指出的那样:“目前,国有企业改革正处于攻坚破难阶段,我们必须坚持解放思想、实事求是、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,大胆探索,勇于实践,坚决破除一切妨碍发展的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。”
对那些“国企改制改错了的改制,被腐败分子钻了空子的改制,按国资委现在颁发的文件精神严重背离了的改制,广大职工的利益被严重损害了的改制”,究竟该怎么办?我们期望国资委按照“三个代表”思想拿出一个切实可行的办法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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